商品房交房标准介绍
在进行家居装修时,有很多业主朋友对商品房交房标准还不太了解。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商品房交房标准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商品房交房标准,也可以在家居装修时做一个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应具备如下标准:
商品房交房标准1、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商品房交房标准2、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商品房交房标准3、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商品房交房标准4、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商品房交房标准5、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条件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的约定为交付条件标准。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商品房交房标准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在进行商品房交房收房时有一定的帮助。获取更多精彩家居装修资讯、学装修知识、看装修攻略,请继续关注装修家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