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验房前,必须要注意的3大文件资料签署问题
绝大部分人是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往往会不知所措,导致忽略很多中间的细节,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业主朋友提高警惕,多注意开发商的一些“小套路“,以免被忽悠,特别是关于文件资料的签署问题上面。
1、不管开发商陪同收楼的工作人员如何花言巧语,业主都应该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 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上记录下来,并写清自己的意见,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向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2、资料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可带走《住宅质量保证》书包含三个项目的保修条款,结构的保修期限是 50 年,屋面防水和卫浴防水的保修期限是五年,设备及装修的保修期限是两年。保修期限从领到钥匙开始计算,这个日期尽量写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B、《住宅使用说明书》
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应该包含如下内容:开发商名称及其联系电话;设计单位及其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及其联系电话;监理单位及其联系电话。《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C、《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复印件有可能收房时尚未办理,但必须在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备案,否则影响办理产权证。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消防这种关键环节,一旦出了问题,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故。而对于业主来说,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因此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了问题,查下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责任。
D、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可带走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您具有索取权利的依据是《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3、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如开发商企图在房主验房前收取“多项费用”,或让您先签署收楼文件的话,您可用如下言语先质问陪同看房的工作人员:“您见过买东西先付钱后看货的吗?”
对上述“多项费用”具体说明如下:开发商企图在交楼时代收契税(一般住宅税率为 1.5%)。您拒绝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开发商企图收取各种开通费(如有线电视、电话、煤气、 宽带网等) 。那么您质问他(她):“你们的窗玻璃我是不是也要再单另付钱才能使用?”。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