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也关系到父母的权利义务。因此,我国的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教育、居住和探视等事项,协议处理或者提请人民法院裁决。协议处理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未签订书面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离婚后,父母可以协议处理孩子的探视权,也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裁决。如果父母协议处理,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孩子的探视权的具体安排。如果父母未能协议处理,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裁决,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裁决孩子的探视权的具体安排。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教育、居住和探视等事项,按照孩子的最佳利益,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因此,父母在安排孩子的探视权时,应当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给予孩子更多的探视机会,使孩子能够充分享受父母的关爱。
总之,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规定明确,父母应当尊重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给予孩子更多的探视机会,使孩子能够充分享受父母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