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循环中分号隔开的3部分的执行顺序探讨
vari=0; functiona(){ for(i=0;i<20;i++){ } } functionb(){ for(i=0;i<3;i++){ a(); } returni; } varResult=b();
这段程序的运行结果是Result=21;
从这段程序中我们可以看出,i在a函数返回的时候值是20这是没有问题的。
而在b函数返回的时候,i的值是20还是21就值得讨论了。
问题的本质即:先进行了判断i<3,还是先进行了i++,再判断是否i<3.
根据执行的结果可以看出,是先执行了i++的。
functiona(){ for(i=0;i<20;i++){ //没有vari //这里的i就是全局变量所有人可以访问 } } functionb(){ for(i=0;i<3;i++){ //alert(i);//同理这里的i也是全局变量,返回0且只有一次返回 a();//这个函数返回是i=20 //当i=20经过i++后i=21那么就不符合i<3的条件,直接退出。所以returni=21这很正常! } returni; } varResult=b();
在此我们补完for循环的执行顺序:
以下面程序为例
for(inti=0;i<10;i++) { }
首先执行i=0;i<10;然后执行第一轮循环体
然后执行:i++,i<10;然后执行第二轮循环体
直到最后一次i++后i>=10,此时循环结束。
即
语句1在循环(代码块)开始前执行
语句2定义运行循环(代码块)的条件
语句3在循环(代码块)已被执行之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