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泛型继承原理与用法详解
本文实例讲述了Java泛型继承原理与用法。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具体如下:
一点睛
当创建了带泛型声明的接口、父类之后,可以为该接口创建实现类,或从该父类来派生子类,但值得指出的是,当使用这些接口、父类时不能再包含类型形参。
如果使用泛型类时没有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Java编译器可能发出警告:使用了未经检查或不安全的操作——这就是泛型检查的警告。
二实战——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
publicclassA1extendsApple{ //正确重写了父类的方法,返回值 //与父类Apple 的返回值完全相同 publicStringgetInfo(){ return"子类"+super.getInfo(); } /* //下面方法是错误的,重写父类方法时返回值类型不一致 publicObjectgetInfo() { return"子类"; } */ }
三实战——没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
publicclassA2extendsApple{ //重写父类的方法 publicStringgetInfo(){ //super.getInfo()方法返回值是Object类型, //所以加toString()才返回String类型 returnsuper.getInfo().toString(); } }
四并不存在泛型类
1点睛
虽然可以把ArrayList
实际上,泛型对其所有可能的类型参数,都具有同样的行为,从而可以把相同的类被当成许多不同的类来处理。与此完全一致的是,类的静态变量和方法也在所有的实例间共享,所以在静态方法、静态初始化、或者静态变量的声明和初始化中不允许使用类型形参。
系统中并不会真正生成泛型类,所以instanceof运算符后不能使用泛型类。
2实战
publicclassR{ //下面代码错误,不能在静态变量声明中使用类型形参 //staticTinfo; Tage; publicvoidfoo(Tmsg){} //下面代码错误,不能在静态方法声明中使用类型形参 //publicstaticvoidbar(Tm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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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文所述对大家java程序设计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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